深圳拟出台产业用房新政 严禁“以租代售”变相转让

2019-09-25      来源:罗田房地产   浏览次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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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以“代租代卖”的方式变相转让工业用房。近日,深圳市出台了《关于规范工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若干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办法》),将严厉打击出租人非法转让工业用房或以“以租代销”形式变相转让工业用房的行为。易居研究所智库中心研究主任严跃进上升& # 183;证书& # 183;报纸& # 183;他说,深圳的工业住房政策旨在降低实体经济住房成本,符合当前工业经济发展的方向。此类政策在租赁行为和租金控制方面内容较多,值得相关房地产企业和投资者的后续关注。

记者注意到,《若干办法》提出要规范工业房屋租赁交易,实行工业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逐步实行工业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制度,实行工业房屋租赁公示制度。这意味着工业建筑原则上不允许转租或分租。

同时,鼓励签订工业建筑长期租赁合同,规范专业租赁业务,规范水电使用、共用面积、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措施。其中包括:租赁工业建筑时,应明确建筑面积、内部建筑面积和共用面积;严禁随意增加共享面积的比例;单独租赁单体工业建筑时,各租赁单位的租赁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工业建筑总建筑面积。

为进一步促进实体企业合理利用工业用房,提出了加强工业用房准入监管、规范工业用房转租、完善工业用房租赁后续监管机制的若干措施。除土地供应合同、工业发展监督协议和工业用房租赁合同外,工业用房原则上不得出租或转租;经同意或者批准转租的,工业用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出租,转租后不得再次转租。

《若干办法》加强了对租赁当事人经营活动和履约情况的监督,严厉打击出租人非法转让或以“出租待售”的形式变相转让,严厉打击承租人非法将工业用房挪作他用。

此外,深圳还将每年发布全市工业用房租赁指导价。《若干办法》提出要加强租金指导,稳定租金价格。由市房屋租赁部门开展租金跟踪调查,建立健全租金调查制度和租金指标体系,根据市场租金水平、产业布局规划和工业用房区位、配套条件等因素,编制全市工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每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这是深圳首次提出工业住房租金指数,也是中国首次提出工业住房租金制度。建立类似的租金制度将有利于租金的控制,也将有利于全国各地的积极学习,这将对以后工业住房的规划和发展产生积极影响。”阎跃进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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