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拟以14.82亿转让子公司51%股权获上交所问询

2019-09-13      来源:观点地产   浏览次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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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9月12日,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宣布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的询证函,要求在9月19日前披露对询证函的回复,涉及转让标的资本状况、交易定价的公平性和同业竞争。

根据新媒体对视点房地产的评论,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ldquo法国兴业房地产公司;)51%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北京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ldquo北京投资公司;),北京投资公司向兴业地产提供资金,偿还公司10.46亿元债权。同时,关于上述股权转让,北京投资公司向公司申请豁免承诺,以避免同业竞争。

此外,兴业地产2018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8.23亿元,货币资金仅为3.83亿元。2019年7月31日,由于应付股利增加20.51亿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下降至9973.68万元。同时,北京投资公司向兴业地产提供资金偿还公司10.46亿元的债权,这实际上是兴业地产应付给公司的股息。

针对上述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北京投资发展公司对兴业地产的资本和运营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评估为兴业地产预留2019年上半年应付大额股息的合理性,并说明控股股东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此外,报告显示,交易最终通过基于资产的方法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2019年7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973.68万元,评估价值为8.55亿元,增值率为757.49%。

然而,兴业地产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1.51亿元,仅比预计价值29.06亿元高出35.1%,不考虑上述股息。据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北京投资发展公司对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平性进行补充分析,并要求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最后,关于银行间竞争及关联交易承诺函,北京投资公司于2016年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承诺条款,声明北京投资公司不会从事与本公司有银行间竞争的房地产二次开发业务,但对开发主体资格或政府部门开发利用土地有限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

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北京投资发展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和承诺书内容,认真评估本次交易是否符合承诺豁免的相关要求,并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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