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租赁分档支持措施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根据房地产新媒体的意见,为确保住房公积金服务期间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妥善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的通知》(靳鉴[〔2020〕23号)精神, 现就广州市因疫情而面临巨大租金压力的无房储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已批准降低存款利率、延期支付和分期暂停支付的单位的职工,以及因疫情而失业或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职工,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以缓解缴纳租金的压力。提取金额按2020年2月至6月每月600元计算,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3000元,且不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此外,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就上述通知发布了政策解释文件,指出符合广州市退租条件但尚未办理退租的存款人可在办理完退租后申请。申请只能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进行一次。
根据解释文件,对于按照本通知规定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款人,原提取租金的金额和频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