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4月3日电(记者孙红丽)今天,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工作的通知》草案,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最低申请规模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通知明确规定,对于新申请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建设许可证范围内的商品房部分可以一次办理两次,但最小面积不得小于建筑面积,预售许可证不得分层或分单元申请。仓储、停车位等部分的销售可办理预售许可证。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部主任严跃进表示,过去北京预售许可证的处理相对严格,调整后更加灵活。可以办理两个预售许可证,也就是说在一个建筑许可证的范围内可以办理两个预售许可证。这相当于允许部分项目提前出售并提取资金,不仅有效缓解了企业开工建设的财务压力,也有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为防止开发商通过两次借到预售许可证的方式批量提价,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项目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时,必须一次性申报施工许可证范围内所有可售房屋、仓储和停车位的销售价格。
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有关官员表示,适当调整预售规模不仅有利于优化区域住房供应的步伐,也有利于缓解企业复工和尽快恢复生产的资金压力。调整后的要求仍高于国家有关规定,预售许可证的其他法律条件、形象进度要求、资金监管等政策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