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汉阳区出台措施促高质量发展 提供多项购房补助及企业研发补助

2024-05-20      来源:黄州房产网   浏览次数:4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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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措施,就业人员如在汉阳区连续缴纳社保、个税满1年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可获已缴契税50%的补助。青年人才方面,毕业6年内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生购买住房,分别可获得8万元、5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助。此外,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汉阳区购买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宅,可分别获得5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

观点:5月19日,武汉汉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财政局、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商务局、招才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助力宜居宜业新汉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多项措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包括住房补助、人才购房奖励及鼓励多孩家庭购房等。

根据新措施,就业人员如在汉阳区连续缴纳社保、个税满1年并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可获已缴契税50%的补助。

青年人才方面,毕业6年内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生购买住房,分别可获得8万元、5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助。

此外,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汉阳区购买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宅,可分别获得5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

汉阳区还对高新技术企业高管提供购房补助,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及年度区级财政贡献100万以上的企业高管,在本区购房可获5万元补助。同时,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且研发投入稳定增长的企业,可按研发投入5%的比例获得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以下为《关于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助力宜居宜业新汉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全文:

一、保障就业人员住房。在汉阳区就业已正常缴纳社保、个税人员分别累计满1年以上(含1年),在本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属于个人(家庭)首套住房,按已缴纳契税额度50%给予补助。

二、保障青年人才住房。在汉阳区就业、创业,毕业6年内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生,在本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个人(家庭)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全日制本科3万元给予购房补助。

三、鼓励多孩家庭购房。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计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按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在汉阳区内购买120平方米以上(含)新建商品住宅,已生育二孩家庭补助5万元,已生育三孩及以上家庭补助10万元。孩次补助政策不叠加享受。购房补助不包含别墅类产品。

四、对汉阳区内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在本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户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

五、对汉阳区内年度区级财政贡献100万以上(含100万)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管,在本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户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

六、符合我区“1+6”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且年度区级财政贡献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其研发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经税务部门认定上年度研发投入达200万元以上且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的,按照研发投入5%的比例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累计享受不超过3年。

七、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20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对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在享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10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汉阳对新增限上商贸业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三类入库奖励不能重复享受。

八、对新引进落户三年内,年度营业收入达10亿元、5亿元的零售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补助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符合补助发放条件的购房人应先缴纳相应房款和契税后,再发放相对应补助。购房奖励政策除契税补助外,按照“就高不就低,在单套内不叠加享受”的原则实施,个人(家庭)购买多套新建商品房可重复享受。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同步给予适度优惠补助。此《措施》所涉及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其开发企业需符合省市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

本《措施》最终解释权由联合发文单位负责解释,条款执行期限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条款约定的期限延续执行;在本措施执行过程中,若已享受同类其他优惠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且参照已出台同类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省、市出台新规的,从其规定。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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