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范租房中介:新规11月落地 同房源不得重复发布

2019-10-26      来源:罗田房地产   浏览次数: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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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北京市住房建设委员会等五部门于10月1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全市互联网房屋租赁信息发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加大对非法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信息的处罚力度,规定非法发布房屋信息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本市出租房屋信息不得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并明确同一机构不得重复发布同一房屋,且该房屋需在网上访问30天后下架。

01,新规定将于11月生效

鉴于房屋租赁机构频繁非法发布信息,《通知》重点对房屋租赁信息发布企业及相关员工做出一系列规定。例如,在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方面,《通知》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备案和正常经营。租赁企业的信息发布者持有员工信息卡。

事实上,去年8月,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严格检查了房地产经纪人的信息卡,要求在发布住房信息时,经纪人信息卡必须显示在页面的显著位置。

关于租赁信息发布,通知还做出了相关规定,如要求房屋租赁企业在房屋征收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合同主要信息录入北京市房屋租赁监管平台。信息发布过程中,互联网平台应当如实发布房屋照片、租金和佣金,同一机构不得重复发布同一房屋来源;同一个房源由许多不同的机构发布,合并和展示将逐步实现。此外,不允许显示和公布维护时间不超过30天或非法出租房屋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明确规定了对企业非法出版的具体处罚。其中,涉嫌非法发布企业源信息的企业和员工被暂停发布信息1至3个月。违反规定发布3次以上的,不得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全市房屋租赁信息。这也意味着非法发布租赁信息的企业“惯犯”将永远失去在线发布的权利。

根据通知,上述规定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02,惩罚“李鬼”中间人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和手机应用程序获取住房信息。房屋租赁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屋信息来获取客户。互联网平台上发布的住房信息混淆了好人和坏人,很难区分真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副主席柴强公开指出。

事实上,自2018年9月以来,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等相关执法部门已经连续一年开展网上住房“周检”。在此期间,将特别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发布平台招揽业务、引诱消费者交易或强迫消费者交易、泄露盈利信息以及通过隐瞒、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发布虚假租赁信息。

10月9日,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发布新闻报道称,自去年9月以来,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执法部门对相关互联网平台进行了20多次采访,清除了102万多条非法住房信息。三个没有通过反复访谈进行整改的网站通过网络断开进行了整改。同时,通过公开曝光、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暂停发布房屋信息等措施,查处了380家非法房地产中介机构,营造了“一违规、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

关于互联网平台的整改,在“周检”活动启动后,北京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和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58集团主要领导进行了采访。鉴于其长期大量出租“集体出租”等严重违法房屋信息的整改不明显,他们被责令进行为期四天的专项整改,并在此期间暂停在其网站上发布所有北京房屋信息。

“目前,我们已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访谈中要求的所有整改项目。”58国集团的首脑说。

在出租屋企业标准化方面,市住房建设委员会9月份宣布,在依法查处的16家违规发布信息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北京3000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和北京太阳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再次因违规发布违法房屋信息,暂停在主流互联网平台发布房屋信息6个月进行整改。

《通知》发布后,虚假房源的发放,包括虚假房价等形式,将面临更大的控制,直接推动一些中介机构混淆是非,引导客户通过虚假房源进行查询,从而对交易市场的公开和公平产生积极影响易居研究所智库中心研究主任严跃进说。

03,增强租赁备案

“目前,政府的《通知》是基于解决住房供应的真实性问题,但通知的实施和执行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实际租赁过程中,出租人仍需进一步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并确认房屋的租赁备案。”卓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志峰表示。

对此,严跃进补充说,随着租赁市场继续倡导相同的租售权,出租房屋备案是一个必要的环节。未登记的租赁住房法案或无效的租赁住房将影响租户及其子女的未来定居和就学。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屋承租人确认存量房备案的环节往往被忽略,所以为了鼓励出租备案行为,主管部门通常会出具《房屋租赁证》进行确认。

"如何确认出租房屋是否存档?"颜跃进建议承租人在租赁发生后检查是否已经签署了租赁合同登记申请。如果你不亲自填写表格,它将被视为没有提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你可以在租房时问中介。签订合同后,你想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还是租赁服务中心办理业务?如有必要,您需要敦促中介进行处理。”

同时,关于《通知》的实施,孙志峰进一步指出,在实践中,交易平台可以明确规定对与经纪机构和租赁公司签订合同的违规行为的处罚,这意味着平台被赋予了事后监督检查的监管权利和义务。

孙志峰提醒说,随着通知的发布,平台在监管和审查方面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目前,有必要尽快建立一个满足通知要求和平台实际需求的筛选、审查和评审团队,而不是单纯依靠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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