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男子买二手房遇糟心事 过户前3天被查封

2019-10-14      来源:罗田房地产   浏览次数: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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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见习记者张逸飞/文见习记者左陈侗/照片

刘刚毕业,通过中介仔细挑选并购买了位于郑州市农业路丰乐路的二手房。一个多月后,他正常地在网上签名,并向房子的卖家高女士支付了首付款。再过一个月,银行将把贷款借给房屋委员会。只要刘先生耐心等待,他就能买到自己的新书。然而,到2019年6月6日,事故突然发生。他约好去房委会,突然被告知房屋已于六月三日被法庭封闭,不能转让。

事件:

“起初,房子被释放和延期,我觉得不会有问题。谁知道在转会前会出现“金曜城”

“我第一次买这栋房子时,就看中了它的好位置、小公共摊位和周围的配套设施。”刘在河南商报告诉记者。

(二手房所在的住宅区)

据报道,刘先生正在找中介查看套房,中介明确告知刘先生需要退房。刘先生本人对房地产了解不多。他选择了房子和周围的环境,并联系了中介。2019年4月30日,他要求房屋抵押注销的三方到房管局进行网上签约,并向高女士支付了27万元的首付款。

(电汇凭证及首付款和房价汇款收据)

“5月30日,电网连接协议发布后,银行向房管局贷款96万元,并告诉我几天后会通知我过户。”刘说。

看到买房的人生大事终于要结束了,刘先生已经和他的爱人一起想出了如何装修房子的办法。6月6日,他赶到房委会要求过户,但被告知房屋已于6月3日被法院查封。

“直到6月10日,我才发现卖方高太太是她在银行的一个朋友的担保人。结果,朋友没有付银行的钱。银行将高女士的朋友(借款人)、高女士和其他几名担保人带到法院,法院以这些名字对这些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刘说。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房屋的使用权属于刘先生,但所有权仍然属于高女士。“现在我的贷款资金在房管局的监管之下,这导致我每月在5700年1月偿还贷款,因为我不是本案的原告或被告,而且当我出庭受审时,我无法获得案件的进展。”刘说。

(房屋销售合同)

(房屋销售合同)

(房屋销售合同)

刘告诉《河南商报》,他仍然非常喜欢这栋房子,不想退款,但担心房子稍后会被法院拍卖。因此,除了打扫厕所和厨房,他不敢买其他家具。

"如果拍卖真的发生了,我的损失会更大吗?"

中介: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中介不负责,二手房交易的风险确实难以控制。”

10月10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陪同刘先生参观了他购买的中介公司。中介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告诉《河南商报》记者,该中介公司对刘先生和高女士购买二手房的过程没有任何问题。

“现在国家对二手房买卖实行严格的市场控制,相关法律文件也比较详细,所以我们在收到房源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对房源进行严格的检查。”李说。

“这所房子一开始就需要释放,我们也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刘先生,包括随后的释放过程,没有任何问题。”李先生告诉记者:“然而,从网上成功签约到所有权转移,现阶段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中介公司出具的佣金、代理费和保证金收据)

据了解,一般来说,二手房从网签到过户的过程,基本上不会有问题,但是,真的像刘先生一样,这也是一个特例。

《河南商报》记者获悉,李先生也向刘先生提议先搬进这栋房子。剩下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法院的裁决。

“一旦你有了这个活生生的事实,如果刘先生回来作为答辩人发表声明,你将有很大的机会重新获得房子的所有权。”李说。

然而,刘先生最担心的是房子最终还是会被拍卖。他对无法控制的未来充满担忧:“我现在想知道这个案子会发展到什么阶段,什么时候会被公开。”

高女士,卖方:

"建议住在房子里,耐心等待。"

后来,河南商报记者一行来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负责此案的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该行与高女士之间的调解已经结束并备案。

结案后,当事人应当申请启封。如果没有抵押扣押,房屋可以交易,但刘先生必须询问当事人(即申请查封的人)是否申请启封。”

与此同时,该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和刘先生,由于刘先生不是本案的当事人,他无法说出案件的最终调解结果,刘先生不得不亲自询问案件当事人。

刘先生告诉《河南商报》,他之前已经问过高女士,看她是否能申请“替补”。换句话说,她的其他财产或资金将与房管局目前持有的960,000元人民币进行交换,以便该财产可以解封,刘灿先生将所有权转移。

(该二手房的房产证,其中“房屋所有人”仍为出卖人高某)

“高女士不愿意这么做,因为她毕竟是担保人。她不想用自己的营运资本来帮助别人填补这个空缺,她的其他财产比现在的更值钱。”刘说。

《河南商报》的一名记者打电话给高女士,她简单地回答:“没有替代品,我没有钱帮他打开房子。”

高女士说,她已经多次告诉刘先生,他不应该担心,应该平静地生活。目前,由她担保的借款人正在努力寻找一种流动资金的方式,并且肯定会在两年内还清欠银行的钱。

然而,如果借款人未能在两年内还清欠款,而财产保全期已届满,银行若继续申请新一轮财产保全,该怎么办?

“不可能!”高女士的回答非常肯定:“我保证这个借款人只是最近才处于资金紧张的状态,而不是没有钱。即使没有,刘先生以后也要退房。我会尽我所能给他首付。”

“但现在真的没钱了。”高女士说。

律师:

当事人应当尽快与法院协商解除合同,否则建议解除合同

除了长期等待这种被动的方式之外,能否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释放房子,以便尽快将所有权转让给刘先生?

河南余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表示,目前最好的解决方案是银行和高女士与法院协调,将房管局的96万笔贷款转到银行用于住房抵押贷款。

“如果这个计划不能成功,那么建议有关各方不要再等了,而是尽快终止合同,让卖房子的高女士退还刘先生为之前购买的房子支付的首付款。如果需要额外赔偿,将遵循相关法律程序。”李华阳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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