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12月14日晚间,长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基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将以应收款项向合资公司出资。
具体而言,12月14日,长江实业的子公司和长江基建的子公司分别与长江实业和长江基建的合营企业Sarvana和Lamarillo在各自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订立了出资协议。
根据投资协议,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和长江基建附属公司各自独立行事,并达成以下协议: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向Sarvana提供以Sarvana向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发行长江实业附属公司新股份的价格收取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应收款项的权利;长江基建子公司应向Sarvana提供收取长江基建子公司应收款项的权利,作为Sarvana向长江基建子公司发行长江基建子公司新股的对价。
新媒体称,出资完成后,长江实业子公司和长江基建子公司在Sarvana已发行股本中的所有权将分别保持65%和35%。
其中,就长江实业附属公司的出资而言,Sarvana以16.38亿欧元的认购价向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发行长江实业附属公司新股份,相当于约135.4亿港元,反映长江实业附属公司应收款项的公平市值。
此外,就CKI子公司的出资而言,Sarvana以8.82亿欧元的认购价向CKI子公司发行了CKI子公司的新股,相当于约72.91亿港元,反映了CKI子公司应收账款的公允市值。
资料显示,Sarvana是根据卢森堡大公国法律注册成立,是由ista集团在欧洲运营的综合性、一体化能源管理服务提供商。Sarvana的股本由长江工业子公司和长江基础设施子公司直接拥有,分别为65%和35%。Sarvana在长江实业和长江基建各自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记录为一家合营企业;Lamarillo是一家根据卢森堡大公国法律注册的投资控股公司,是Sarvana的全资子公司。